2017年11月30日 星期四

加百列




今天晚上跑了一趟發生在教堂裡頭的緊急救護,我們在耶穌基督聖像的面前幫患者做CPR,上AED,注射強心劑,該作的都作完之後,上車狂飇送柳奇,患者在經過急救之後恢復心跳! 當大天使的感覺真好!



昨晚值班時跑了三趟救護,其中第一趟和第三趟是交通事故,傷者都是只有腳指頭流血,手肘輕微擦傷,可以自行上救護車的案件,基本上是完全不需要派遣救護車緊急送醫的.(如有需要可以事後自行去診所上藥即可)

中間那趟是OHCA個案,百分之二百的需要專責救護隊去執行緊急處置,趕赴現場時間只要差個一分鐘,對病患的生存機會就減少10%,甚至更多.((CPR+AED黃金時間. • 1分鐘內電擊,生存率可達90%. • 5分鐘內給予電擊治療,生還率50%-75%. • 每延遲1分鐘給予電擊,病人的生存率就減. 少10% ...))

如果同一時段我們乃在小車禍現場處理某一位小姐的腳指頭小小破皮,而教會那位躺在地上的患者,就只能在耶穌基督面前蒙主竉召了.他周圍的親友們雖然打了119,但只能苦苦等候其他地區的119跨界支援,花個數十分鐘的苦等,當子彈打到時都冷了,真的!!

看看存查的救護表,單單一個月的救護量是如此的龐大.其中有多少是不必要的緊急出勤?消防單位苦口婆心的勸導不要濫用消防救護資源的同時,負責處理交通事故的轄區警員可能卻成了濫用119的最大問題. 希望警政單位要嚴正面對這個問題,找到可以確實妥善處置的方式.民眾也不要因為小小受傷,感冒,拉肚子,睡不著,生悶氣,喝醉了就招換119.我們真的不是神!!

上星期一位同事小玲,為了警察濫用救護資源一事,夜間親赴派出所單挑濫用119且態度不佳的警員,甚至事後也向警局督察系統來舉報,也是為了突顯這種警方濫用119的問題,在此向她的勇氣表達深深的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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