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8日 星期日

達悟族人文社會簡介  分類:蘭嶼生活記事

達悟族人文社會簡介 這是一篇隱藏文章。

2008/08/10 21:01

達悟族人文社會簡介

轉載自蘭嶼專題:

作者:余光弘


一. 導言

雅美族居住的蘭嶼位於臺灣東南方, 大約在東經 121 度 32 分, 北緯 22 度 03 分,離臺灣本島約 40 浬,與臺東則相距 49 浬。 全島面積僅 45.74 平方公里,環島一周長 38.45 公里。島上卻遍布山丘臺地,總計超過 400 公尺的山丘共有十座,超過 500 公尺者有兩座,其中主峰紅頭山高達 548 公尺;山丘的密布導致平地狹小,村落及耕地只能選擇山麓的緩坡地或河口的沖積扇。
   蘭嶼屬於高溫高濕的熱帶氣候型,年雨量常在 2600 公釐以上,一年平均下雨日數 250 日,年平均溼度在 90% 以上;島上除雨驟外,風強亦是特色,全年強風 ( 每秒 10 公尺以上 ) 日數達 275 天,平均風速每秒 7.3 公尺。由於蘭嶼有較複雜的地形,局部地點可免受強風影響,惟風之限制作用所在難免,因此只能形成近似熱帶雨林的植物社會, 特稱為山地雨林 (montane rain forest) 以別於典型之雨林。 山區與海岸地帶因高度的差異在氣溫上相差 3-4 度,年均溫海岸為攝氏 26 度,山區為 22.6 度;最熱月是七月,平均溫度超過 32 度,最冷的一月平均溫不到 20 度 ( 參考衛惠林、劉斌雄 196 2;陳其南 1973;張崑雄等 1989)。
  每年的十月至翌年的一月是東北季風盛行期,經常是風雨交加的陰天, 風疾浪大的冬日不僅阻礙島民下海捕魚以供應家庭副食,有時風勢特別強勁會將海水吹送上陸,損傷藷芋等主食作物。二月至五月是島上氣候較穩定的時期,這時東 北季風逐漸減弱,氣溫轉暖,北赤道洋流 ( 黑潮 ) 帶來大群的飛魚及獵食飛魚的大型洄游魚類 ( 鬼頭刀、鮪等 ),此時是島民的忙碌季節。 七月到十月雖然是颱風季,但沒有颱風侵襲的天氣卻是十分的晴朗,所以島民會更為忙碌;人們利用天氣好的時候建造或修補房屋、漁船及灌溉水渠,開闢新的耕 地,收穫成熟的水果;每天從早到晚都有男人在海中捕魚。所有的辛勤工作都是為了準備冬天的到來。
  蘭嶼 島上的居民是馬來波里尼西亞語系的雅美人,他們的遠祖於大約八百年前從菲律賓北部的巴丹群島移居蘭嶼 (de Beauclair 1959)。雖然雅美人與臺灣其他原住民一樣都屬馬來波里尼西亞系,但在文化的表現上卻有明顯的不同,他們是臺灣原住民中唯一缺乏釀造酒精性飲料技術、沒 有獵頭及紋身習俗、不使用弓箭的族群。他們依賴捕魚及種植水芋、甘藷等塊根及塊莖作物維生,他們的建築形式、飛魚祭典、新屋及新船落成禮、對死亡及神靈的 態度等等,使他們成為臺灣原住民中極獨特的一群。
  根據官方的記錄雅美族人口在 1906 至 1960 年間,一直維持著相對的穩定(約 1500 ~ 1650 人),1960 年後雅美族人口開始逐漸增加,1992 年時雅美族人口已達 2843 人。
   現行的地方行政體系下,蘭嶼設鄉,下轄四村;實際上蘭嶼島上有六個雅美聚落: 紅頭村轄紅頭 Imorod、漁人 Iratay 兩部落、椰油村即椰油 Yayo 部落、朗島村即朗島 Iraraley 部落、東清村轄東清 Iranumilek、野銀 Ivarinu 兩部落,每一部落都是一個自主的單元,往昔並無全島性跨部落的政治權威存在。在現行的行政體系下,蘭嶼設有一個鄉長及四個村長以管理地方事務。鄉長及村長 雖然都是民選的,但是他們僅有名義上的領導權,每個雅美部落仍是各自為政,部落內的紛爭也仍以傳統方式解決,雅美人若非必要也極少到鄉公所或警察局去。
  蘭嶼唯一的機場位於漁人,自 1971 年開始商業營運。紅頭及椰油各有一較大型的碼頭,但紅頭的碼頭為專供裝卸臺灣電力公司核能發電廠核能廢料的專用碼頭。每週有二到四班載有貨品及乘客的船往 返於臺東與蘭嶼,由臺東乘船到蘭嶼約需五個小時。臺灣到蘭嶼的飛機是八到三十七人座的中、小型飛機,班次隨觀光的淡旺季而有所調整。 雖然乘船的花費只有搭飛機的 1/5 左右,但觀光客及雅美人仍以搭乘飛機為多,因為由臺東到蘭嶼搭飛機只需 20 到 30 分鐘。
   紅頭及椰油各有一家能容納 300 人的現代旅館, 亦有許多的餐館、雜貨店、汽機車出租店等。鄉公所、警察局、中學、漁會、農會、加油站及國民黨的民眾服務站都在椰油。衛生所、郵局及核能廢料儲存廠則在紅 頭,因此非雅美居民大多集中在紅頭及椰油這兩個地方。少數居住在朗島、東清、野銀的非雅美居民是地方派出所的警員、小學老師、及少數的退伍老兵。紅頭及椰 油較其他聚落受到外界的影響為大,紅頭及椰油的雅美學童已經逐漸失去聽、說雅美語的能力。
  在六個聚落中都有政府興建並配予雅美人免費使用的國民住宅,除了朗島及野銀外,其餘雅美聚落中的傳統住宅大都已拆除,但現今在朗島及野銀傳統住屋集中的舊部落區內,許多傳統住屋也漸被鋼筋水泥的建築取代。
   以下所介紹的雅美族社會文化概況, 係根據本人於 1988 年 9 月至 1989 年 8 月,大約一年的時間在朗島村所做田野工作所得的資料; 研究期間主要採用的是人類學式的參與觀察,並以深度訪談為輔。由於雅美人各村都自有其傳統,甚至同村的不同家族間也有相異的祖傳規矩,本文介紹的僅為個人 觀察所得,各村及各家族的歧異之處不擬詳述。

二. 生計與經濟

雅美人經濟生活的分工主要是基於性別,男人的活動領域在海洋以撈捕魚貝,在山林中以伐木建屋造舟,女人則在田中種植藷芋,在家中紡織裁衣;此種分工僅 就大體而言, 實際上農漁的分業並非依性別而截然可分,男人 ( 尤其是鰥夫 ) 也常須從事一般由婦女擔任的工作,不像某些新幾內亞的部族, 男女在生業上各有專司,完全不容相紊。

 1. 食物的生產與分工

雅美人大致上將食物分成兩大範疇, 即主食 kanen 和副食 yakan,前者也被簡單明瞭地稱做 " 飯 ",後者則稱 " 菜 "。雅美人對 kanen 與 yakan 的區分與其經濟上的分工、社會交換、典禮儀式等都有關係,在理解雅美文化時極為重要,以下的論述中會經常出現,故應先加予說明,並請讀者留心其意義。通常 雅美人的餐食以現採的藷、芋, 及新鮮的魚貝為主; 婦女每日的主要工作是 " 拿飯 " mangep so kanen,男人則是 " 找菜 " manesavat。   主食最重要的是種植於水田中的水芋 soli 與旱田中的甘藷 wakey,旱作的里芋 keitan、藷蕷 wuvi 及旱芋 patan 亦常充主食以補藷、 芋之不足; 小米 kadayi 通常做為儀禮場合親友互相餽贈的禮物。 近年來從臺灣本島輸入的米、麵有逐漸取代藷、芋,成為年輕一輩主食的趨勢。
  不論旱田、水田開墾初期的 粗重工作,例如砍伐草木、焚燒整地、修築田埂,以及水田灌溉渠道的修建、維護,都由男人負責,但是種植和經常性地除草、採收、補植,則是婦女的日常工作, 除非喪偶或妻子外出、臥病,男子不會插手;當然祭典期間需要大量 kanen 時,男人也常須下田幫忙。
   副食 yakan 主要是魚類,捕魚是男人日常的主要工作, 捕魚技術的好壞是男人社會地位高低的重要決定因子。實際上漁業的社會文化意義凌駕於農業之上,雅美人的工作曆即是以捕撈飛魚與否大致加以二分;每年約在陽 曆二、三月有飛魚招魚祭,從此以後半年左右直到九月的飛魚終食祭為止,可以說是飛魚季,這時正是春夏時節,氣候適於駕舟出海,新鮮的飛魚或飛魚乾也是此一 時期的主要食物。實際的飛魚汛期僅有四個月左右,約為二、三月至六、七月,也就是雅美曆(參見表 4-1 )十月 kapowan 到一月 pipilapila; 往昔這時是以 6-10 人的大船從事夜間集體性漁撈的主要時機, 男人一心專注於飛魚 alibangbang 的撈捕; 到飛魚季的下半,即雅美曆的十二月 papatou 起的兩個月,開始使用單人或 2-3 人小船行晝間繩釣, 主要目標在釣取鬼頭刀 arayo, 鮪魚 vahoyo 等大型魚類; 這些漁獲除供家庭中每日 yakan 的消費外,多餘的可餽贈親友,或醃曬成魚乾, 一則可供陰雨天或無暇不能出海時佐餐,同時魚乾 ( 尤其是飛魚乾 ) 更是節慶祭典時親友間交換禮物的要項之一。
   近年由於機動船筏的引入,大船已被機動船隻取代,傳統的漁船組(見下節)雖然並未完全解體,做為全組象徵的大船卻因不再使用與維護而漸朽壞;彰顯漁船組 乃至其所屬部落財富及榮耀的大船下水典禮也不再舉行。飛魚季雖仍是男人在海上的忙碌季節,傳統駕駛大船夜間的集體漁撈活動已幾乎難見,改以機動船在日間牽 網撈捕飛魚。
  雅美曆二月 piabengan( 陽曆六、 七月 ) 的降臨是飛魚撈捕活動的結束, 直到五月 kalimaan( 陽曆八、九月 ), 這期間正值盛夏,熱帶的驕陽自清晨六時起,即開始烤炙大地,這期間男子常到田中協助婦女從事農作,或動手翻造家屋、建造新船,以及為新屋、新船舉行落成 禮;海中的捕魚活動以魚槍射魚與沿岸礁間的小型定置網為較多見。piabengan 開始到東北季風吹襲前約四個月中,盛行另一種集體性的捕魚活動 mapaktouktou,其法為在 10-15 公尺深的礁岩間魚群出沒處張網,參加驅魚者每人持一尾端墜鐵塊的長繩,在水中排成弧狀並抽動鐵塊, 敲擊海底礁岩驅魚入網,主要目標在獵取礁岩底層的魚類 ( 例如: 鸚哥魚、龍占魚 )。據說以前一社僅有一樹皮所編的網,故此種漁撈活動是部落性的,現在各社中已分成數組,每組成員由七八人至十餘或廿餘人不等,各組聚資合購物美價廉的機 製網,取代了舊時的樹皮網。
  非飛魚季的每年九、十月至翌年一、二月, 即雅美曆的六月 kaneman 至九月 kasiaman 東北季風盛行,氣候極為不穩,經常是狂風怒號或陰雨連綿,男人在風浪不太惡劣時會下海以魚槍射魚,或在礁岩上以竿釣魚,偶遇難得的冬日晴天亦會划船出海, 釣些數十公分的鶴鱵 varangos 飽餐一頓。
  男人從事海上漁撈固然是 yakan 的主要供應來源, 女人亦可有限度地擷取海洋資源,補充家庭副食,但女人的活動範圍僅限於海濱礁岩,水窟中的小魚、礁石上的藻類、蟹類和貝類是她們獵取的目標。在天候不宜下海捕魚的時日,男人亦會從事海濱的藻貝採集。
  非飛魚季也是男人進行陸上經濟活動的季節,與農業相關的是:砍伐林木開墾新田、修造水渠等;此外更要遠赴山林之中,擇取合用之材,以供修造房屋、工作房、涼臺以及木舟之用。
   農漁業以外,畜牧及採集是雅美人次要的生業。牧養的畜類主要是豬與羊,這兩種家畜的照顧責任也是依性別分工,通常婦女負責採收次級的藷、芋煮熟並與家庭 食餘拌和,每日晨昏定時餵飼豬隻,大部份的豬隻都自由地在家屋四週漫遊、覓食,僅有少數家庭擁有豬圈,能將豬隻固定地圈養。山羊則是男人的職責,唯山羊完 全自行覓食,在屬於部落的牧地內,羊主可隨意放牧,羊隻純是自然地成長繁殖,羊主的照顧極粗放,每隔三五日到羊隻出沒處算算自家羊群的數目,若有羊隻失蹤 則到周遭的山林岩洞尋找;倘是有新增的羊羔,須立刻在其耳上剪出羊主的所有權記號,不擬做為種羊的公羊羔要為其去勢,如此而已。另外大部份的家庭都飼雞若 干,雞和豬的活動範圍相同,但雞卻甚少由人餵食,與羊一般地任由其自行覓食。
  雅美人家畜的經濟價值遠 低於其社會文化價值;豬、羊並不供日常食用,除非意外或疾病導致傷亡外,家畜不會在非節慶及祭儀時無端宰殺烹食。同時個人不論擁有多少豬、羊,很少用來出 售及交換其他財貨,僅能在自家舉行儀式時宰殺食用。在儀式時宰殺的豬、羊一則是向鬼神奉獻的祭品,另一方面可循社會關係網絡分贈親友,形成時相往還的互惠 交換關係。一個經常有能力送出豬、羊肉的人,其社會地位亦高人一等。有些男人終其一生無法累積足夠的豬羊,可在新屋或新船造妥時舉行帶有誇示財富性質的儀 式,這樣的男人會被認為沒有善盡社會責任而遭鄙視。

 2. 紡織與衣物

衣的問題與食相同都由男女兩性合力解決,住與行則由男子負責。紡織、建屋與造船除滿足基本的生物需求外,也有更深層的社會文化價值,不僅技藝高超者能 獲取較高的社會地位,受到特別的尊崇,最重要的是家屋、漁舟以及衣服所附帶或附加的宗教及儀式意義,因此不論是女人織衣或男人造舟、建屋均須專心一志,不 可旁騖,尤其是織造禮衣及建造要舉行大規模落成禮的船或房舍時,更要兢兢業業,謹慎將事,一個家庭一次只能進行上舉三事之一,不得同時從事其中的任何二 項。   傳統的雅美服裝形式簡單,男子通常僅著一丁字帶,婦女著附有兩繫帶的方布為裙,上身或著胸兜,或著一背心狀的上 衣。此類衣物裁製方法簡單,婦女先織出寬十餘公分,長約三公尺左右的長布,依不同衣物之需,裁成數幅方布再加縫綴即成。日常服用者都是單色,典禮時服用者 是白底夾織藍紋。織造男女禮衣時最為嚴謹,織成縫妥穿著之前要以豬、羊為犧牲行獻祭,若無豬、羊可以雞或魚乾權代。因此男女禮用上衣具有特殊靈力,可以抵 禦邪穢,例如易遭惡鬼侵害的初生兒,即常以母親的禮衣包裹。雖然機器織造的西式衣物已逐漸取代傳統衣著,禮衣內涵的特殊意義卻是無法取代的,因此雅美婦女 大都已不再自織單色的常服,但以傳統方法製成的禮服仍繼續維持。
  婦女織布主要以馬尼拉麻 (abaca) 為材料, 男人也以樹皮、竹、籐等製造穿著衣物,例如頭盔、護胸背心、雨衣及帽笠等物。目前雅美男人仍製作的衣物也都以具有儀式意義者為主,例如盛大典禮時所戴的圓錐形銀盔、外出及送葬時防鬼靈侵害的籐盔及胸甲。

 3. 住居建築

完整的雅美家屋須有主屋 vahey、工作房 makarang 和涼臺 tagakal;主屋建於地穴中,只有屋頂露出於地穴之外,工作房建於淺穴之上,但其地板大致和地表齊平,涼臺是高於地表的干欄式建築,大都有頂無壁。實 際上主屋與工作房之地板也都以柱架高,不與泥土直接接觸。主屋的正面朝向大海,工作房與涼臺的屋脊線則垂直於主屋脊線。   理想上一個家庭的主 屋須隨其男性家長年齡之增長而擴展。主屋的規模係以門洞之多寡來計算,門洞越多房屋的正面也越 寬,縱深自然亦須加長。年輕夫婦經常在妻子懷孕時,才離開夫之父家另建新居,這時大都只能因陋就簡地造一門或兩門的小屋暫棲,經過夫妻二人齊心合力地努力 奮鬥,逐漸擴建成普通水準的三門屋,乃至代表高社會成就的四或五門屋。在此一過程中,一對年輕夫婦不僅要努力地開闢更多的田地,以種植藷、芋,並致力於多 畜豬、羊,同時更要注意社會關係的鞏固及開拓。因為建築新屋時,不論是材料的收集或建物的築造工作,都須有多於一個家庭所能提供的勞力之投入,方能成事, 要想自建新屋時有充足的人力可資應用,屋主本人及其家庭成員就要在平時注意提供自身的勞力,協助其他親友完成較大規模的工作﹙若建屋、造舟、開地);再則 也要有能力供應大量的食物以酬謝到場幫工的親友。因此能夠將住屋越造越大,以及逐漸增添其他附屬建築,對屋主及其家人不僅意味著物質生活水準之提高,更代 表其社經地位的一再提昇。
  在建造新屋時若行有餘力,屋主可以事先計劃為其新屋舉行落成禮(參見下 文),這種儀式可以為主屋、工作房或涼臺而行。要舉行落成禮的家庭必須在三、四年前即開始籌備,開闢大量的水芋田以及牧養大群的豬、羊;儀式的重點之一在 於將屋主積聚的大量水芋及豬、羊肉,分給每個參與典禮的外村親戚及本部落內的每一戶人家,每次儀式經常消耗近噸的芋頭及至少三、四隻豬羊,富厚之家所費常 有倍於此數。要舉行大規模落成禮的建物本身也須有較細的做工及雕飾。現在的雅美人大都已住進狹窄的國民住宅內,每戶享有的空間非常有限,不僅主屋難以擴 張,工作房的建造幾乎難以為繼, 只有分配到一長棟住宅 " 邊間 " 的人家可以有隙地增建工作房,國宅區最常見的附加建築僅剩涼臺了,不過因可用土地不大,現在的年輕雅美人已很難用房屋擴建增築來提高其社經地位。

 4. 造舟

造舟(參考鄭惠英 1985 )可分造小船及大船,小船是僅容一人至三人乘用者,大船則是由六人、八人、十人乘用者,往昔有數十人共乘之大型船隻,近三、四十年已不能見。雅美漁舟並非 技術簡單、由獨木剖刳而成的獨木舟,而是由十五至二十七塊木板靠木釘、接榫、結綁及膠水拼合而成。一般的構造是龍骨及舷板都分成首、中、尾等三段,兩舷側 板則分成二至四層,每層三片。各段木材之擇取是根據其功能而定,例如漁舟出海、入港時須在海邊拖拉磨擦,故船底龍骨須擇耐磨之硬材;船之首尾常會撞及礁 石,須用質堅硬木。各類船板用材之栽培常須經數十年,因此往往是父祖樹木而由兒孫取材。   造船時船主也可事先籌備為新船舉行盛大之下水典禮, 此種儀式之大要與新屋落成禮相差不多,只是頌讚禮歌中須以海上 的捕漁活動為主,而在新屋落成禮中歌唱的主要題材是農耕、畜牧及伐木之事。要行下水禮之船在船身須加仔細的雕刻及油漆。大船的漁船組成員眾多,所以一般大 船之下水禮常常成為整個部落的盛事。不行典禮的船建好後亦須有簡單的儀式,邀集少數近親會餐慶祝,唯船身不得過份雕飾。

 5. 貨幣與市場經濟的侵入

蘭嶼往昔曾與菲律濱的巴丹群島維持某種程度的來往及交易,巴丹島很可能是雅美人擁有的金銀及玻璃珠、牛皮甲的主要供應者,此種交易關係據推測在三四百 年前即已中斷 ( 參見 de Beauclair 1958,1969; Benedek 1987)。 雅美人與漢人的接觸最遲至清同治年間即已開始,但蘭嶼似無足以吸引漢人的物產,因此漢人前往的頻率不高。根據文獻記載,光緒初年清政府曾派遣代表探訪蘭 嶼,攜帶布疋、鐵器、瑪瑙珠、火柴、糕餅等物品贈予雅美人,獲得的回禮是若干豬、羊、椰子 ( 林熊祥 1958)。 雖然雅美人與外界保有時斷時續的交易,在本世紀以前以物易物是主要的交換型態,直到日據時期,日本人開始有意地引導雅美人使用貨幣 (Leach 1937),從此以後雅美人對貨幣的需求日殷。   近年的國民教育也從根開始侵蝕雅美人的生計經濟。接受學校教育迫使學齡兒童及青少年必須留在教 室內,而非像其父祖 輩一般漫遊於山林及海洋中,因此中老年的雅美人已能感知其子孫從自然中取食的能力正日漸衰退。其次,國小學童由校方提供午餐,國中及高職學生則全體住校, 因此除周末假日外,在學的雅美青少年接受的不是簡單烹調的傳統食物 ( 一般是水煮的藷芋與魚貝 ), 而是內容及調理都較複雜的漢式食物,很多雅美青少年已拒絕傳統食物。可以想見這些青少年人畢業離校之後,無法留在蘭嶼謀生,而只能投入臺灣的廉價勞力市場 中; 工資所得使他們得以換取以前無法取得的商品 ( 例如:較高價的衣飾、家電用品、機車等 ),從而更深地捲入貨幣與市場經濟體系中。
   僅能以現金換取的物品逐漸侵入雅美人的生活中, 許多傳統的工藝品 ( 例如:紡織品、陶器、竹籐編器等 ) 已慢慢被機製品取代, 某些商品甚至在社會及儀式生活中也佔有一席之地 ( 例如:煙、酒 )。 市場商品的依賴與青壯流入臺灣的勞力市場,已經形成互為因果的錯縱關係。

三. 社會組織

傳統雅美社會是平等而無階級分劃的,部落中並無固定的權力結構及領袖人物,家庭之外也缺乏若漢人之宗族的有組織親族群體,家與部落之間僅有依農、漁生產關係所組成的共作團體。

 1. 部落

雅美人之社會生活主要是居住的地緣關係及親族的血緣關係交織而成。部落是一個獨立自主的單位,由共居於同一部落領域內的所有成員組成,部落擁有的漁 場、牧地、農地,他部落的居民不得擅入擅用。部落的領地是居民日常生息活動的特定空間,同部落者之間有密切頻繁的社會互動關係,本部落的領域及人員受到他 部落的侵害,則全部落必起而合力抗之。遷居他部落者須放棄其在母部落使用土地、牧場、漁場之權,而逐漸融入為現居部落之成員。   部落中沒有固 定的權威結構,以及能夠統御全社的領袖人物,有涉外事件或部落內糾紛發生時,由社中各家族長老聚會商 討;然而長老之決議對任何人都無確定之約束力,亦無強有力之機構為此決議之後盾,但多數社眾仍會尊重長老之議而行。部落內之糾紛若不服長老仲裁,爭議兩造 常各引親戚為奧援,互相對抗或致流血鬥毆,力弱者乃不得不退讓。但因肇生事端的兩造須償付為其流血者金銀珠寶及豬羊肉、芋頭,開銷十分龐大,一般人也未必 因族大勢盛而輕啟爭端。
  部落中雖無明確的權威人物,在不同場合中卻常有具特殊影響力之人物出現,做為 暫時之領導人,例如擅用刀斧、手藝特佳者,在建屋造船時常被尊為領導人,善鬥者在報復血仇或村際的爭鬥中被推為戰鬥的指揮,漁船組的領導人當然是擅於操舟 及嫻熟於漁技者。但這些領袖人物在事過境遷後,在部落內並未因此而擁有特別的權力。

 2. 雙邊親屬關係

雅美人之主要親族群體,是由己身向父母雙邊等距展開的親屬為主,此點與漢人看重經由父系直系遠祖下推的宗族組織是不同的。關係最親密的親屬是同胞兄弟 姊妹 kakte 及其配偶,再往外推展即是父母之同胞兄弟姊妹之子女 katesa 及其配偶,這個親屬群體雅美語稱為 ripus,可以簡單的系譜表現如下:


   同一個 ripus 的成員彼此互動頻率極高,舉凡婚喪喜慶, 建屋造船、墾地伐木、 復仇爭戰等, ripus 的成員都是當然的幫手。 家中若有殺豬宰羊時, ripus 的每個成員都須分配一份。ripus 成員視照顧彼此之子女為當然之責,在被迫投入市場經濟體系的雅美社會,此種親戚的互助具有頗高的調適功能。由於對現金貨幣的需求,在工作機會有限的蘭嶼本 島很難獲得滿足,因此青少年以至中壯年人均須離鄉背井,遠赴台灣本島各大都市賺取工資。一般年在三十至四十歲左右的中年人,若子女中還未有長成足以離家工 作的,常須由自身在一年中的某段時間外出賺錢;為開源節流計,中小學的子女在父母離家時均留守家中,對於這些暫時失去父母的孩童, 同一 ripus 內的親人都會自動地負起照顧之責。外出工作者返家時亦須帶回大批食物禮品,以分送親人。來自台灣本島的食品、衣飾等物,是除傳統的豬、羊肉外,近年流行的 親友間互相餽贈的禮物。

 3. 婚姻與家庭

雅美人之家庭主要是以夫妻子女構成之核心家庭為主。未婚男女關係自由,一旦成為夫婦即不容有越軌的行為;新婚夫妻關係較不穩定,常易因彼此的爭議導致 婚姻破裂,但隨生育子女數目的增多,彼此的關係愈趨穩固,夫婦二人的一體感也愈強。 雅美人 ripus 成員間及夫婦間的緊密關係可從其親屬稱謂上看出。   對尊一輩親屬的稱呼雅美人可說是屬於和英美相同的愛斯基摩型 (Eskimo system),除父稱 ama,母稱 ina 外, 尊一輩之男性親屬 ( 父之兄弟、母之兄弟、父之姊妹之配偶及母之姊妹之配偶 ) 均稱 maran, 而尊一輩之女性親屬 ( 父母之姊妹,父母之兄弟之配偶 ) 均稱 kaminan (參見上列系譜),顯示出父方親及母方親的同等重要性。一旦一對夫婦的婚姻穩固地建立之後,與其二人之間接或直接親屬聯繫常被漠視而同等看待,因此不論是 己身之父或配偶之父,均以 ama 稱之;換言之,己身之血親 ( 己身之父、母、父母之兄弟、父母之姊妹、兄姊、弟妹 ) 與配偶之血親 ( 妻或夫之父母、妻或夫之兄姊弟妹,以及配偶稱 maran 或 kaminan 者 ) 都不加區辨,以相同的稱謂來稱呼。 在實際的行為面上觀察,也可看出夫妻間的一體感,因此在雅美社會中,多偶婚是受到排斥的,甚至與非配偶者通姦之案例也很少發生。

 4. 共作團體

傳統的雅美社會中有三個主要的共作團體:漁船組、粟作團體、灌溉團體。每一漁船組擁有一艘由全體成員共同建造的六人、八人、或十人大船。當飛魚季來臨 時,同一船組成員共同舉行儀式、遵守禁忌、捕捉及分享所獲的迴游魚類。粟作團體擁有一或多塊成員共同開墾耕作的粟田,並且如同漁船組一般,粟作團體也一起 分享共同耕作後的收穫,並舉行祭典。如今粟作團體已不存在雅美社會中,雖然現在的粟收獲祭 mivaci 仍會舉行,但已是全聚落性的規模,而非各粟作團體自行舉辦。漁船組雖仍有活動,但由於雅美人已很少用大船捕捉飛魚,因此船組的存在僅成為一種認同的象徵及 內聚的儀式。   灌溉團體不像漁船組及粟作團,是一個比較不固定的團體。所有使用同一灌溉溝渠系統的田地之地主,都是同一灌溉團體 的成員,且只有當共同的水道要挖掘或修整時,才會一起工作。由於一個人所擁有的水田常是散佈於各地,因此每個人都有責任要維護數個灌溉系統。近年來雅美人 已開始使用比較耐久的材料(如水泥、塑膠水管等)來建造灌溉渠道,他們已不需要再付出太多的心力在灌溉系統的修護上,同時也減少了團體成員間彼此互動的機 會,團體的凝聚也隨之愈形鬆散。
  漁船組及粟作團體雖是自願性團體,但它們的成員彼此間的親屬關係幾乎 都包括在雙邊親屬內。漁船組成員資格可由父傳子或岳父傳婿,隨著時間的流逝,構成船組主要成員間的關係會由父子或兄弟關係轉換為第一或第二從表兄弟的關 係。當成員彼此間的血緣關係逐漸疏離時,原本的船組便會瓦解,另外再成立數個新的、成員彼此關係較近的團體。
   灌溉團體的成員資格就不具有選擇性,一個男子屬於那個團體完全視其水田所在的位置而定。由於一個人大部分的水田是繼承自其父,因此兄弟所有的水田時常相 鄰近,而屬於同一個灌溉團體。有時一個雅美人會因幫助他的親戚埋葬死者,或因別人之侵害必須付出賠償,而獲得一塊水田,在這種情況下,灌溉團體便會加入不 具血緣關係的成員。
  現今在雅美社會中一種非常普遍形成共作團體的基礎是集資購買漁網,集資者共同使用 漁網並分享所獲。這種團體的大小不一,在朗島共有三個這樣的漁網組,所有的男子都屬於這三個組中的一個。近年來許多年輕人紛紛到臺灣工作,使得留村者如果 要繼續使用機動船時,必須要打破原有漁網組的組織,改採全體一起工作的方式;出海時三個漁網組的網會輪流的被使用,當使用某一組的網時,該組的所有正式成 員不論其是否隨船出海,都有權共享該次的漁獲。未隨船出海的其他漁網組成員,就無權分享漁獲。
  此外尚 有使用 mapaktouktou 漁法(見第二節)較小的漁網組。這種團體的成員資格是非義務性的,成員的加入及脫離較不受限制,成員數也不定。在捕魚時也不限於該組的人才能參加,不論是 否該組的正式成員,漁獲由所有參加的人均分,而未參加捕魚的該組的正式成員,只有在漁獲量很大時才能要求共享。

四. 理念與宗教

雅美人有其特有的宇宙觀,對時空的概念,人、神、鬼的分際都有自成一格的看法。 一般認為雅美人對鬼靈 anito 十分畏懼,在其觀念中亦有神的存在。概略地說神能降福於人,使其農漁所獲均豐足有餘,且家中人口昌盛,無病無災,而鬼則是所有不幸的根源,疾病、死亡、災 歉都可歸咎於鬼。但進一步的人、神、鬼三者之間互相的關係則並不清楚,例如:人若為惡 ( 如偷盜 ) 則會受災殃,但此災殃是來自神罰或鬼祟,抑是由神驅鬼以害之則尚不清楚;而在各種祭儀中接受禱詞及犧牲者,是神是鬼一般雅美人也難以區分;在落成禮時宰殺 的豬羊數量不夠時,會引起鬼的不滿而加祟害,但若數量足以滿足鬼的期望,鬼是否即會助人家業興旺?這些疑點都仍待更多的研究才能澄清。

 1. 時間觀念

雅美人對時間的認知與利用和漢人有極大的不同,雖然雅美人有其以月亮的盈虧為準的太陰曆,對於日曆的使用卻很少用於計時及記時,因此除非僅剩二三日, 通常很難從雅美人口中問出 " 還有幾日 " 某一儀式即將舉行;" 某月某日 " 也不會用來做為記憶特殊事件的參考,而在被問到一年有幾個月時,幾位報導人都一致地回答有十個月,有一報導也說一個月只有二十日,雅美人似乎只用主觀的感 覺去體驗時間,而非以客觀的單位去測量或計算時間。   由於不對時間加以計量,雅美人對於非現時能體驗的過去及未來與現在的距離感非常薄弱;過 去的事件除非彼此有因果關 係,才會顧及先後順序,否則都是過去獨立發生的事,孰先孰後並不重要,所有的 " 過去 " 與 " 現在 " 的距離大約粗略地分成三段: 不久以前、很久以前、以及報導人出生或懂事以前,但相鄰二者也常混淆不清,例如:某報導人堅稱其父已過世很多年,實際上卻僅有數月。
   雖然新屋、新船的落成禮要在三、四年前即開始準備,雅美人對於未來的時間似乎是甚少加以考慮的。明日的工作須視明日的天候、親友的需求、自家的需要,甚 至個人的心情才能決定,既然這些因素無法事先預料,很少有人費心計劃翌日的工作。實際上太早洩漏未來的計劃常被雅美人列為禁忌,不僅幾年或幾個月後將造 船、建屋、舉行落成禮等事不可說出,就算拿著漁具往海灘行進的途中也不可宣稱即將去抓魚, 雅美人認為違犯禁忌 anito 即會偵知,而將計劃破壞。一般雅美儀式舉行時經常是當日或前一日才通知親友,有事要請親友幫忙時,大都是需要人手的當日早晨才開始徵召。
  不過雅美人的時間運用並非完全即興式的,曆法已經將年中每月的活動做了大概的規劃,月中的各日也有其特質,某日可行或禁行某事也都清楚的規定,一日中又以日出、日落及午前、午後做為參考各有適合及禁忌從事的事情。以下簡略介紹雅美人的曆法。
   雅美的曆法是以月亮圓缺為準的太陰曆,每年分成十二個月,月份名中有一半是數字 ( 五月至十月,參見表 4-1),其它各有專名的月份其名清楚地指出當月的主要工作。 一月是 pipilapila, pila 是鉛之意,前一個月是 papatou, patou 是釣線捲軸,鉛及釣線捲軸都是船釣的必需品,這兩個月是飛魚季下半期,男人專心於白日駕小舟以繩釣飛魚及獵捕飛魚的大型洄游魚類,勤於出海的男子每日都要 使用釣繩,但 pipilapila 時須將魚餌沈下較深之處,要用較大的鉛塊;二月稱 piabengan,yapia 是好或美麗之意,bengan 就是月亮,piabengan 即為好的月份或吉月,撈捕飛魚、鬼頭刀等洄游魚類的季節剛過,昔時仍大規模種植小米時,小米亦在本月前收穫,因此家家戶戶都儲有大量的食物,是豐足的月 份,也是諸事無不相宜的月份,舉行婚禮、落成禮以及開工破土起造新船、新屋都是大吉大利的; 三月是 pagakou,akou 是挖的意思,本月是致力於開墾農耕的月份; 四月是 paropotowan,poto 是果實之子,引伸為陶土中似果核的小石,在此意為拿掉陶土中的小石,四月又稱 pitanatana,tana 即泥土之意,這兩稱都明白地指出這個月是取土燒陶的月份,以前雅美人自行燒陶時,所有的陶器都在此月中燒製;十月又稱 panep,panep 是關閉之意,有一個不太確定的解釋說在 panep 月裡,因飛魚季已開始, 按照傳統魚季開始時漁船組的成員都須集中住宿於船長或組員中某人的家屋,由於正值冬季,各個家戶常常關門閉戶以避寒氣入侵, 男人偶而返家都見自家關閉的屋門; 十一月是 pikaokaod,kaod 是划的意思,可能因該月是飛魚季的第二個月,氣溫漸昇,大船夜間出動較頻,但 panep 與 pikaokaod 兩月中僅能有一人負責以手網 vanaka 兜捕被火炬誘集的飛魚,另二人則以其所獲之飛魚為餌,以繩釣鬼頭刀等大型魚類,其他船員唯一的任務是出力划船。閏年時在 piabengan 及 pagakou 中須插入一閏月 binos no matau, 平年時至 piabengan 飛魚及鬼頭刀等的撈捕季節即告結束,逢閏年船釣可繼續至 piabengan,到 binos no matau 才結束魚季。
   總之,雅美曆的各月名已將年中的工作行事大致規劃妥當,忙碌於海上的飛魚季始於 kapowan 終於 pipilapila,pagakou 以後則是致力農耕、建築等陸上工作的時機,piabengan 則分隔漁、農季,很可能昔時這是一個舉行婚禮、落成禮等儀式的季節,大船招魚祭之後開啟的不僅是漁季,也是另一個忙於生產祭儀的季節。

表 4-1 雅美曆月名表

1 pipilapila pila:鉛 4 5
2 piabengan
閏 binus no matau
yapia:好,美;bengan:月
binus:結束;matau:船釣
5 6
3 pagakou akou:挖 6 7
4 parupotowan(pitanatana) poto:果核,小石; tana:泥土 7 8
5 kalimaan lima:五 8 9
6 kaneman enem:六 9 10
7 kapituan pito:七 10 11
8 kawuwan wawu:八 11 12
9 kasiaman siam:九 12 1
10 kapuwan(panep) puwu:十;panep:關 1 2
11 pikaukaud kaud:划 2 3
12 papatou patou:釣線捲軸 3 4

   月中各日是否可以從事某些活動也有明確規定,篇幅所限,各月中每日之名及意義不再介紹。在此須特予說明的是雅美人一日並非始於子夜,由於每日之名須觀察 月亮之形狀方知,因此某日可否從事某事亦須俟月升方能確定,所以一日之始即始自月升之時。換言之,雅美人一日開始的時間是冬季的下午六時或夏季的下午七時 左右,亦即從漢人的算法是一日將告終的五、六個小時之前。

 2. 空間觀念

漢人自稱 " 中 " 國、" 中 " 土, 在畫世界地圖時中國當仁不讓地位居正中,此種自我中心主義當然不僅限於漢人,似乎各個國家民族的地理圖象都是從自身所居之地為軸,再往外向四方輻射。但是 雅美人的地圖並非以蘭嶼為地理中心,馬淵東一在雅美照片圖說( Kano & Segawa 1956 )的介紹詞中,曾提供兩幅半世紀前雅美人畫的地圖, 畫圖的時間是 1929 年, 這一老(野銀人,當年 60 歲)一少(紅頭人,21 歲)提供的地圖有幾個共同點,第一,圖的中央是大海,在海洋的四周環繞許多島嶼,蘭嶼是其中最大的一個;第二,二者的圖中對巴丹群島中的幾個小島有一致的 排列順序 C 關華山要求一朗島老人畫地圖, 得到的也是一幅許多小島環繞大海的景象,關華山的解釋是雅美人的故鄉是南方呂宋的巴丹群島, " 因為這個與南方的歷史淵緣,使雅美人認為自己身處北方... 促使他們把蘭嶼視為世界觀的重心, 卻不是其 ' 中心 '... 此中心讓給了海 "(1989:150)。   雅美人第二項特殊的空間觀念是他們沒有東西南北四個方位的區分,雖然雅美人以 " 日出處 "tata no araw 與 " 日落處 "astepen no araw 表示東西方,這兩個詞並不用於指示方位,要指示方位則使用風向名,但風向名各部落並不盡相同, 這點造成不同部落成員間溝通上的不便 (Benedek 1987:107-113),可是也同時顯示在指示方向、決定方位上還有其他參考點。
  在平面上海陸的 相對軸向是很重要的,這似乎是一個較被雅美人普遍使用的參考原則。傳統雅美建築所有主屋都是背山面海的,即其屋脊線與海陸軸呈直角相交,而工作房與涼臺的 屋脊線與海陸軸平行;海陸軸面海的右側優於左側,飛魚季的招魚祭中主祭者所屬船組的大船及其自有的小船排列的位置都是面海的最右,在朗島是最東邊的位置, 紅頭、漁人、椰油是西邊,而野銀、東清則是南邊; 船隻入港後推船上岸亦是從面海的右側 ( 推船者是背海面山,故是其左側 ) ,也在同側取下漁獲;出海時除非另有專名的漁場,一般海域即以所對的陸域名稱之 ( 例如:jimawawa 那段海灘所對的海面亦稱 jimawawa),船隻遠航時舵手掌握的就是島嶼的方向,有一個雅美禮歌陳述的是海上迷航時,舵手由盛行的季節風向與海陸軸相對關係,找出正確航線的故 事。
  雅美人不用地理方位的區分來指示方向,因為東西南北是一種相對的觀念,甲若在乙的西邊則乙是在甲 的東邊,雅美人在島上行動使用的是絕對的觀念。蘭嶼全島已被劃成許多各有專名的小區,估計蘭嶼此種地名的實際數目應該超過一千。這就如同在一棟所有房間都 已有規則地編號的大建築物一樣,只要知道房間號碼,就能容易地找到目的地,而無需知道該棟建築的座向、尋找的目標的方位等資料。

 3. 超自然存在

在垂直空間上,雅美人將宇宙從天上到地下分成數層,人住的平面之上還有幾層,地下也有幾層,住上面的是神 tao do to( 上面的人 ),住地下的則是鬼 anito,和地底下的人 tao ro teiraem。   雅美人認為神主宰了自然現象,包括災害(如雷雨、洪水等等),及人類的生產和繁殖。雖然雅美人知道神居住的地方分成數層,每一層都住有一或多位神,但他們對天地共有幾層,那個神住在那一層,或那個神主宰那些事務並沒有一致的看法。
  現在他們大部分都已皈依基督宗教,粗略估計信徒最多的是天主教和基督教的長老會。但他們的皈依並沒有使他們全然的排斥以往的信仰系統,而是處於新舊共存的狀態。雅美人的基督信仰,形成了一個在他們傳統信仰層級表面上的或更上的層級,這兩個系統共存而似未發生衝突。
   對雅美人來說,神離得很遠,也十分謹慎的不隨意地談論祂們。只有一年一度的祈年祭 miparos (參見下文),才是雅美人唯一與神溝通的時間, 他們會奉獻供物予神。雖然他們相信神會懲罰做某些做諸如偷竊等壞事的人,但他們認為神比較關心全聚落的安危,或整個蘭嶼島上的雅美人。神可能會賜與他們好 的天氣和豐富的收穫,但也可能降下災禍。當神因某些人做了不對的事而發怒時,他們並不會向神祈求或獻上犧牲,以平息神的憤怒,同樣的他們也不會向神祈求以 取得個人的利益。雅美神話中顯現出只有當神憐憫人,或在死去祖先的乞求下,神才會賜與凡人一些好處。
   鬼 anito 則是人們每日生活中最關切的超自然存在。 目前可見的大多數民族誌,均描述雅美人有強烈的恐鬼症, 如 " 生活在對鬼的持續恐懼中 " ( de Beauclair 1957: 108 )、" 極度的怕鬼 " (衛、劉 1962:156) )、" 對死亡及關於它的任何事的極度恐懼 " ( Leach 1937:430 )。 居住在蘭嶼的非雅美人也時常嘲笑雅美人對鬼及死亡的恐懼態度。在當地可見的事實是,雅美人總是盡快的埋葬死者(所有的死者都在 24 小時內埋葬);雅美人避開墳墓及一切與墓地有關的東西;雅美人離開他們所居住的村落時會全副武裝,其目的不是為了要防止別人的攻擊,而是為了對抗 anito。 因此在 人類學家及其他人的想像下,雅美族的刻板印象便成為迷信且生活在對鬼的極度恐懼中。
   我確實見過雅美人晚上去捕魚時會配戴護身符、他們埋葬死者後十分謹慎的清潔自己的身體、他們避免提及死者的姓名、他們接近或經過墓地時停止交談並快步通 過、他們因聽說有其他的病患死在衛生所而將住院病人抬走。但在另一方面,我也見到他們時常以 anito 為主題來開玩笑, 如果是必須的話,雅美人也不會避免進入那些 anito 活動最頻繁的地方。 例如,雅美人總是避開墓地,平常也只有埋葬親戚時才會進入,但他們最寶貴的財產—豬或羊—走失時,他們會無畏地走進墓地尋找。他們常常晚上獨自去捕魚,特 別是在沒有月亮的夜晚;朗島聚落正前方的海岸並不是一個好的捕魚場,因此任何人晚上要去捕魚,不論他走哪個方向都須經過墓地。這些都可視為雅美人不怕鬼的 例證。外人會因雅美人耗費許多時間精力於避鬼、驅鬼, 而認為他們 " 非常怕鬼 ",卻忽略了雅美人在必要時勇於與鬼抗衡的一面。
   我個人的看法是雅美人對 anito 採取比較戒慎的態度而已。 由於認為 anito 是所有不幸與災害的主要來源, 雅美人對 anito 的態度是可以理解的。其實雅美族對待 anito 十分近似我們對病毒的態度; 病毒是不可見的、會傳染的、無所不在的、有害的,甚至是帶有厄運的,沒有人願意暴露在有病毒存在的環境中,因為深知其致病的潛在能力。此種恐懼是正常適當 的,可以促使我們更小心地保護自己。
  雅美人稱祖先 kumirun,一個人自己的雙親或祖父母的鬼魂會較其他的鬼魂來得無害,有些甚至是有助益的。de Beauclair(1959) 記錄了一個叫 "Shimina Vaoyu" 的朗島故事, 敘述一個生下來下半身是鮪魚尾巴的男孩, 他的名字叫 Si-Vaoyu ( vaoyu 就是鮪魚,本文拼寫為 vahoyo )。他和他的子孫十分幸運地受到神所賞賜的許多禮物,某些禮物是他的雙親因憐憫他而向神乞求來的。其他的故事也顯示已去世的雙親和祖父母對其後代的照顧, 如死去父親的鬼魂會幫助他的兒子獵捕白鼻心、捕魚,甚至找到一個妻子。

 4.魚的分類

在雅美人的食物中所佔比重極高的魚類,雅美人又因食用時間的不同而進一步的再加分類。從自然時間來論,可將魚分成兩類:春天魚among no rayon即春天時洄游至蘭嶼的季節性魚類,如:飛魚alibangbang、鬼頭刀 arayo及鮪魚vahoyo等等,在這個季節中以獵取這些洄游魚為主,每 日餐食的yakan也是以此為大宗。這些魚被認為平常與天神同住於天界,僅在春天才從天上下來供雅美人捕食,季節結束後又返回天界,因此洄游魚類是神聖 的,有關其撈捕、食用都有許多的相關儀式與禁忌(參考 Hsu 1982; Yu 1991)。礁岩魚among no karawangan是棲息於近岸礁岩,在 非飛魚季節所捕食的魚,種類極多。雖然among no rayon與 among no karawangan雅美人並未如此並列分類,從研究者客位的觀點,雅美人的食用魚類確可依季節如此加以區分。   從社會時間加上性別的因素,雅 美人又將魚類分成數類,每個人須依其性別及身份而選擇適合的食用魚類,這套分類中主 要的有三大類:好魚 wuyod,不論性別都能吃的魚;壞魚 ra'et,只有男性能吃的魚;老人魚 kakanen no rarake ,只有祖父級男性才能吃的魚。其次的分類有分別適合孕婦、哺育幼兒的婦女、妻子懷孕的男子、有哺乳兒的父親、男童、女童等不同發展階段者食用的魚。這些次 分類基本上是以好魚壞魚及女性男性為準,加於不同人生階段的飲食禁忌,因此一個祖父級的男子是所有可食用的魚都能吃,而祖母級的女性則可吃所有的好魚。
  目前我們仍不能確定雅美人分辨好魚、壞魚及老人魚的標準何在,有一較常見的論點是根據魚的腥味濃淡程度 ( 張燦穩 1991: 58), 腥味重的魚是男人吃的壞魚,壞魚中更腥的就是老人魚。徐韶韺 (1987) 指出幾種分別好魚、壞魚的標準:好吃或不好吃、外觀 ( 形體、顏色 ) 的好壞、魚名吉或不吉、會不會傷人等等。仔細查考當可發現這些說法並未觸及問題的核心,因為人類的認知會受到社會文化的影響;魚的腥味濃淡、好吃與否、外 觀是否理想的認定,可能因其被歸為好魚、壞魚而產生主觀意識的偏差。某些魚因為被歸為壞魚,拒食後產生腥臭、難吃、難看的嫌惡感,或是因有上述嫌厭而將其 歸入壞魚,孰因孰果實在值得懷疑。以蝴蝶魚為例,其顏色鮮豔美麗,是臺灣常見的家庭飼養觀賞魚類,朗島有幾位婦女在不同的閒談場合也曾論及蝴蝶魚肉細味 佳,但能夠食用的蝴蝶魚大都被歸為老人魚。文化主觀意識也可能會影響魚的命名,壞魚是因魚名不吉被嫌棄,或是先被嫌厭而賦予惡名,也同樣難以確定,所以雅 美人對魚類好壞的分類標準還須更進一步的研究。

 5. 禁忌

雅美人有許多根據相似律的禁忌及巫術。孕婦、產婦及他們的丈夫的禁忌極多,必須要避免吃許多種的食物,或避免做某些特別的行為,以免他們的嬰兒傳染到 這些事、物不好的特徵;例如禁食某些貝類及螃蟹,因為在它們的殼上長滿疣狀物;某些特定的魚也不能吃,因為在它們身上有斑紋、味道不好、顏色不好、或游動 的樣子很奇怪。   接觸律亦是巫術及禁忌運作的一個基礎,似較常運用在有關於死亡相關的情境中。雅美人認為墓地的泥土、植物等可做為 將死亡或厄運帶給敵對者的工具;相反的,所有的這些物品在日常生活中都是充滿禁忌的,任何到過墓場者,在他再度進入日常生活之前,都必須先要嚴格的清潔其 身,清除所有沾染自墳場之細微事物。
  由於不可能將所有的雅美禁忌完全條列,欲對雅美人的禁忌有更多瞭解的讀者可參閱 Benedek ( 1987 )報導雅美人的生產禁忌, Hsu ( 1984 )記錄飛魚季中的禁忌,劉斌雄( 1959 )述及有關葬禮與死亡的禁忌。
   從實際行為上觀察,雅美人以禁忌將人、事、時、地、物加以區分,每一特定的時空中,人在其中與週遭事物的互動也都因此有一規律可循。最著名的例子是雅美 人對魚的分類,魚一般區分為可食及不可食二大類,不可食 ( 禁忌 ) 的魚有因自然原因 ( 有毒 ) 而被認為不可食的,例如河豚 ponayo; 也有因社會文化原因而被鄙棄的,例如鰻魚 tagnognan,因其長相似蛇而被列為不可食者;各類鰩魚、魟魚都稱 apiap' 也不能吃。可食的魚又區分為男人魚(壞魚)、女人魚(好魚)及老人魚三類(參見上節),實際上這三類魚並沒有任何生物學上的理由須做此種區分。男人可以吃 女人魚,但女人卻禁吃男人魚。
雖然雅美人並不能意識到此種分類的意義何在,但從生態平衡的觀點來看卻有其 存在價值; 據報導人說女人魚常較機靈易於受驚,捕捉較難,男人魚 ( 例如冬季常被大量捕獲的鶴鱵 varangos,以及俗稱為懶惰魚 malmamong 的單棘鯙 ) 極易上鉤或行動遲緩,如果一味追求漁獲量,則這類易於捕捉的魚類族群會有滅絕之虞; 由於女性禁食男人魚, 一個有家室的男人卻因須供應母親、妻女的 yakan, 常要耗費一些時間精力去追捕女人魚,自然免除某些較易捕捉的男人魚被趕盡殺絕的命運。簡而言之,禁忌與無禁忌就如同電子計算機 0 與 1 的訊號一般,協助雅美人在複雜的自然和社會環境中理出規律,以做為其言行的參考標準;一個禁忌在排除一個可能性之外也常確定了一個唯一的可行途徑,例如: 駕舟捕魚歸來,不可從西舷側取下漁獲,犯禁者以後出海會空手而返,如此則僅剩一個選擇,即漁獲須從東舷側取下;避開所有的禁忌而行,則每一社會成員都自然 而然地運動在相同軌道之上,雖然沒有特定政治及社會權威控制系統的存在,社會秩序也能維持不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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