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21日 星期一

很糟的一天


本圖翻攝自蘋果日報





救護車禍! 輕傷婦人再被撞枉死

更新日期:2009/09/20 18:27 顧守昌

台南新營一名75歲的洪姓婦人,原本因為騎機車出車禍受到輕傷,搭上救護車準備到醫院救治,卻在送醫途中,救護車被另一輛轎車撞到翻覆,洪姓婦人當場死亡,車上兩名救護人員也受傷!原本的輕傷卻在送醫過程中死亡,家屬完全無法接受!


在急診室中幾乎哭斷腸,洪姓婦人的兒子,根本無法接受原本車禍輕傷的媽媽,竟然會在送醫過程中,兩度車禍,傷重不治!重返意外現場,碎玻璃散一地,兩輛小轎車車頭全毀,而這輛原本應該救人的救護車,車頂凹陷,幾乎算是半毀。目擊民眾:「有看到裡面躺兩個人,一個是阿婆,一個是救護人員,救護人員也受重傷,救護車整個咚咚咚,第一時間發現翻成這樣,想說天啊,翻成這樣不是更嚴重嗎?」

原來75歲的洪姓婦人是因為騎機車出車禍受到輕傷,救護車載著她送醫,卻在經過十字路口的時候,救護車跟沒有減速的黑色轎車撞個正著,強大力道讓救護車翻覆,洪姓婦人也從原本的輕傷,摔成傷重不治。家屬:「通知我到醫院急診就說沒救了,救護車要負很大的責任,救人救到陰曹地府去。」

黑色轎車沒有禮讓鳴笛的救護車,在路口釀出連環車禍,讓輕傷上了救護車的老婦人,反而遭撞死亡,這樣的結果家屬根本難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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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護車被撞翻 車上傷婦不治

更新日期:2009/09/21 04:09

〔記者王涵平/南縣報導〕74歲老婦洪月英昨天騎機車發生擦撞車禍,台南縣新營消防隊救護車運送傷者就醫途中,遭自小客車攔腰撞翻,老婦送醫不治,檢警相驗後無法確定死因,將擇日解剖。


檢警說,發現洪婦胸部肋骨斷裂、手腳多處擦傷,無法確定第1次或者第2次車禍致死,家屬將對救護車駕駛、自小客車駕駛分別提出業務過失致死、過失致死告訴。


警方調查,新營消防隊昨天上午9時許前往金華路一大賣場救護車禍輕傷老婦洪月英,前往柳營奇美醫院途中,經新進路、新榮路口時為紅燈,突遭吳宜芳駕駛的自小客車攔腰撞上。


警消楊雨霖駕駛的救護車翻覆後,撞上對向停等紅燈,由楊女駕駛的自小客車,消防隊獲報趕抵,將救護車上警消林芳斌與洪婦送往柳營奇美醫院,院方表示,洪婦到院前死亡,林芳斌全身多處撕裂傷。


楊雨霖從北縣調回新營消防隊服務約3年,對於發生意外感到很自責,他說,已依規定鳴笛與打開警示燈。林芳斌說,當時正在為洪婦量血壓,突然發生車禍,只覺一陣天旋地轉,根本不知道狀況。


吳女一臉驚恐表示,行經路口時為綠燈,看見救護車要煞車已來不及。楊女說,車子今年7月才購買,無辜被波及,很倒楣。兩女車上都搭載幼子,所幸都沒有大礙。


新營警分局第五組組長王鼎欽表示,救護車執行任務時有優先通行權,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慢車駕駛人聞消防車、警備車、救護車或工程救險車警號不立即避讓,可處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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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營消防分隊救護車被撞後四輪朝天,車上的車禍傷患洪月英送醫不治,兩名消防人員分受輕、重傷。
記者吳政修/攝影

台南縣新營消防分隊救護車昨天上午載車禍輕傷的74歲婦人洪月英就醫途中,被女子吳宜芳駕駛的轎車撞上,救護車再撞及對向車道等紅燈的轎車後翻車,洪月英死亡,救護車司機、救護員送醫脫險。

新營警分局交通處理小組昨天上午9時據報,婦人洪月英騎機車在全買大賣場附近發生車禍受輕傷,3分鐘又接獲救護車在新進路發生車禍,再趕往處理。

新營消防分隊員楊雨霖(27歲)駕駛救護車戴洪月英,林芳斌(49歲)在車上擔任救護員,經過新營市新進路、新榮路口,被女子吳宜芳(31歲)駕駛的轎車撞上右後方,救護車再撞上新進路對向等紅燈由楊雅清(女,37歲)駕駛的轎車,救護車翻車。

新營消防分隊再派救護車前往,將救護車上3人送柳營奇美醫院,洪到院前死亡;楊受輕傷林全身多處撕裂傷。

洪月英的家人表示,將分別對救護車人員、吳女提出業務過失致死、過失致死的告訴。

「因車窗緊閉,我當時並未聽到救護車警鳴聲,行駛的新榮路是綠燈,看到救護車就煞車不及撞上了,車上8歲的兒子也說沒聽到警鳴聲」,吳宜芳在警方偵訊時說。

台南縣消防局祕書劉志華說,依規定消防車、救護車執行任務時,得不受行車速度、交通號誌、標線等限制,任何車輛聽到救護車警號時必須避讓。新營警分局表示,將送交通鑑定委員會鑑定肇事責任。

【2009/09/21 聯合報】@ http://udn.com/


 

救護車遭撞翻 輕傷婦枉死

轎車不讓道釀禍

子悲:怎把我媽送到地府

2009年09月21日蘋果日報

【王智勇、林相如╱台南報導】真是要命!一名騎機車擦撞受輕傷的婦人,昨搭乘台南縣消防局救護車準備就醫,但途中救護車闖紅燈,遭一輛小客車攔腰撞翻四輪朝天,躺在擔架上的婦人,在救護車翻滾時被八十公斤重的擔架壓住,送醫後不治。婦人長子悲傷哀號說:「救護車怎麼把我媽送到陰曹地府去了!」

飛來橫禍

警方調查,昨上午九時許,台南縣消防局新營市消防分隊,接獲婦人洪月英(七十五歲、下營鄉人)騎機車在新營市金華路全買大賣場附近發生車禍受傷,救護車駕駛楊雨霖(二十九歲)和隨車救護員林芳斌(五十歲)趕赴現場,將洪婦送往柳營奇美醫院。

翻滾砸中對向小轎車

當救護車沿著新營市新進路由北向南行駛,至新榮路十字路口時,吳宜芳(三十一歲)駕駛黑色小客車由西往東行駛到路口,剛好號誌轉為綠燈,吳立即加速前進,結果直接攔腰撞上闖紅燈的救護車。
躺在擔架上的洪婦,因救護車被側撞後,隨著車子的翻滾,被重達八十公斤的擔架壓在底下,動彈不得。駕駛楊雨霖脫困後趕緊鑽進後座,用身體將擔架撐起,直到馳援救護人員抵達,才由其他救護人員接手將洪婦送醫,但洪婦仍因傷重,到院前就沒有生命跡象。
楊雨霖說:「撞擊一瞬間,眼角有瞄到一團黑影衝過來!」接著就一陣天翻地覆,救護車被撞擊翻滾,先砸中對向車道等紅燈由楊雅清(二十八歲)駕駛的小客車,再四輪朝天滑向原車道。

「比立體電影還恐怖」

放大圖片

救護車通過十字路口時被黑色轎車攔腰撞上,救護車四輪朝天翻覆。

滿臉是血的救護員林芳斌表示,車禍發生時,他想用手壓住擔架,但車子翻滾太激烈,頭部反而被擔架打中,鼻子也被削去一小塊肉。至於肇事的吳宜芳和遭波及的楊雅清則未受傷。
而載著母親和小孩的楊雅清說:「真的嚇死人!救護車直接飛撞到我的車子,簡直比立體電影還恐怖。」
救護車駕駛楊雨霖向警方指出,當時他趕著將傷患送醫,沿路鳴警笛和警示燈,車子剛過十字路口一半時,就被突然衝出來的黑色轎車撞翻。但肇事駕駛吳宜芳則表示,並沒聽見警笛聲,且十字路口綠燈已經亮了,沒想到救護車突然竄出,根本來不及反應。

肇事者稱未聞鳴笛聲

放大圖片

撞翻救護車的吳宜芳一臉驚孔,不知如何是好。

檢警表示,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九十三條及一百零一條規定,救護車在開啟警示燈、警鳴器執勤時,不受行車速度、交通號誌限制,通過十字路口時也有優先路權,但因肇事駕駛吳女堅稱沒聽到警鳴器,因此將調閱路口監視畫面,釐清肇事原因和雙方駕駛有無過失致死的刑責。
死者的長子洪財福說:「才受輕傷而已,怎會就這樣死了呢?」母親雖已七十五歲,但身體十分硬朗,沒想到一場小車禍竟搞成這樣子,希望檢警查明車禍原因。檢警昨下午相驗死者後,決定擇日解剖屍體,釐清洪婦死因。

 

違規遭撞害命 救護車也有責

2009年09月21日蘋果日報

大意不得


台南市交通隊長薛順太說:「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救護車、警備車等任務車輛『可以』不受限於行車速限、號誌,但不是『絕對』不受限制。」救護車執勤時,雖有道路行駛優先權,但若因疏忽發生事故,不僅會讓傷患陷入危機,救護員也可能吃上業務過失致死官司。

須依過失比例賠償

薛順太說,救護車執勤時發生車禍,造成車上傷患死亡,檢警仍然會調查肇禍經過追究刑責,因此不管救護車駕駛或相對的一方,只要有過失,都得依過失比例分攤法律責任。
律師許世烜表示,搭救護車被撞發生車禍,造成車上傷患死亡,並不影響死者家屬求償。他說,若該案的死者確實因第二次車禍致死,兩輛車都得依過失比例負起賠償;死者家屬也可蒐集相關事證,提起法律訴訟。
台南市消防局長吳明芳說:「為保障救護員、病患權益,執行緊急任務的救護車,都保有三百萬元的加重意外險。」這幾年救護車事故屢見不鮮,因此每名救護車駕駛出勤時,除爭取時間將病患送醫,也要注意自身安全,否則不僅無法將傷患送醫,恐怕還會讓傷害擴大。
記者辛啟松

救護車優先權及責任

.一般車輛聽聞救護車警笛應立即往右靠,禮讓救護車先行。
.十字路口遇救護車通行,四方來車應減速停車。
.如遇車禍,不得佔用路肩或備用道,以方便救護車輛出入。
.通過救護現場時應減速慢行,並勿停留觀望。
.救護車若肇事,造成車上傷患死亡,駕駛恐涉及《刑法》業務過失致死罪。
資料來源:內政部消防署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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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患送得慢,家屬要罵,
萬一在半路上有狀況,意見很多.
有的人還要追究相關責任.

送得超快,又很危險,
因為不管機車,轎車,還是有很多人不讓道.
甚至十字路口都過一半了,
都還有車會衝出來,
從車頭一閃而過,
我們只能在救護車裡心驚膽跳
臭幹他是不是不要命!
這少數的用路人,讓緊急救護的工作危險萬分.

警笛的分貝,
其實在吵嚷的街道上,
至少五六十公尺之外一定聽得到,
就算緊閉車窗也一樣聽得到,
駕駛人若隱約聽到嗚警笛,
應該注意一下救護車消防車要由何處接近中?
若有可能擋道,應該偏向右邊減速,
禮讓救護車先行.


91車要過十字路口時,
不旦嗚笛,有時還會狂按喇叭,
通過的速度,也不敢太快,
都是先煞車減速,確認ok再衝過去!

會攔腰把已經通過一半的救護車撞翻
只能說,是那個小姐太不專心開車了
這下不僅闖了禍,害死了人,
還要讓那個熱心消防工作的小伙子揹負  業務過失致死,
真的是情何以堪啊

22 則留言:

  1. 真的是太倒楣了!
    台灣很多人都不曉得在急什麼,明明開的很慢又愛闖紅燈搶黃燈,我上個禮拜騎車在桃園郊區等停紅燈時,才變綠燈不到半秒就被後面的BMW按喇叭,讓我心裡很賭爛,等我加速後故意慢下來到時速2~30想讓他先超車,又對我按喇叭,實在很想跳下車罵他,沒想到才幾十公尺的路程他就靠邊離開車道了,這種低級的行為實在很讓人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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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我也遇到過相同的狀況.

      我們那兩位出事的伙伴都是很優秀的消防人員
      如今要出來處理所有的相關後續事宜
      一定很頭痛了

      我想,以後長官可能會規定
      要後送病患
      還是慢慢來吧,
      平安到院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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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真的很倒楣,家屬情何以堪 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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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真正是好心去呼雷親~
    這路上的危險駕駛人真的一大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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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這該怎麼說呢?
    我開車如果有聽到歐伊歐伊一定馬上就閃邊靠
    一條命 因為一個疏忽 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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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小月昨天早上也看到了這新聞 真是替所有的人感到.....
    一般我們開車看到或聽到有救護車的時候就會自動讓開了
    真的開車要小心 也要專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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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稍一分神,造成的後患,
      真的是很難善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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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這不就在你們那邊嗎
    開車或騎車時的確不太容易聽得到聲音 , 不過救護車的聲音也不小啊
    應該多少還是隱約聽得到 , 這時放慢速度 , 看救護車從哪裡來
    也沒差那幾秒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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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這新聞我也看到了
    讓我想起十幾年前也曾處理過
    救護車閃避車輛而不慎衝進甘蔗園的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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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貴台聲音清楚~本台抄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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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聽不到鳴笛,除非沒開鳴笛,或者駕駛根本就不專心,不然真的不太可能聽不到...
    這樣救護車駕駛也要負起過失致死罪??? 這是哪門子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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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她沒有錯?
    唉,這就是人性吧。出事了,都是別人的錯,我怎麼可能出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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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分隊裡現在用著其他分隊淘汱下來的老救護車在出勤
      我出勤了三天,坐著不同品種的救護車喔依喔依,
      為什麼?天天換車呢?
      因為每一輛跑一跑,回來就故障,來不及修,
      只好一輛換過一輛(幸好還有不少舊車可以用一下)
      可憐啊...

      出了事的年輕警消,瘦了一大圈,很傷神.
      出了事的老婦家屬責怪聲很大(針對他個人的不合理責備)
      據說上級沒有派人出來協助調解,要他一人自己面對法律.
      (只有分隊的小隊長及隊員在幫忙,我個人覺得層級太低了)

      我在想,難道消防署沒有設立一個法務室,
      專門在處理相關救災救護的法律咨商協助服務嗎?
      這樣只會讓消防人員的士氣低落啊

      哎~看了心情很難過
      每回看到那位帥哥,只能握握他的手
      一句話都說不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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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我要給這位消防人員加油~ 這世上明事理的人還是有的。加油~
    小張哥也別氣餒,我想,多數人跟我一樣,都明瞭消防人員的辛苦與難處,別讓一時的挫折打擊了您們的熱情。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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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謝謝莎莉
      世界還是需要多一點這樣的鼓勵
      大家加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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