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3日 星期四

公告保護製糖原料辦法



           

                                              2009.1128     白沙屯駐在所

戰後初期,政府當局除將原由日人經營 的各製糖會社合併,
轉而成立臺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統一經營臺灣砂糖生產與銷售業務,
又積極修復各地曾遭盟機空襲轟炸之製糖工廠。
不過,由於戰後初期民生 凋敝,百姓偷食、盜賣甘蔗者時有所聞,
當局為了確保製糖原料之供應無缺,乃制訂《臺灣省保護製糖原料甘蔗辦法》,
因此像過去電影場景裡一群小孩從運甘蔗之 牛車、小火車上偷拔甘蔗,
或是放任牛羊踐踏甘蔗園等,可都是要受罰的;
另較有趣的是,
在保護糖業辦法之外,在公文中特別以順口溜作為佈告內容,
公開張貼在佈告欄內來讓民眾順口易懂,
進而達到勸告警示之目的,茲摘錄如下:

  本省種植甘蔗 原為加工製糖 年產數十萬噸 大都輸往外洋
  換回美金外滙 確保幣值正常 如果生產減少 民生國計俱傷
  農民終年血汗 不避烈日風霜 辛苦栽培灌溉 原期收益相當
  乃有無知之輩 任意折取飽嘗 或縱牲畜踐踏 造成原料恐慌
  似此妨害生產 何能任其猖狂 本府職責所在 特訂辦法嚴防
  凡有盜竊甘蔗 一律拘送法堂 憲警嚴密糾察 盡法懲治頑強
  人人檢舉告發 獎賞已有定章 告我軍民人等 其各凜遵毋忘


以上短文與順口溜摘自:
台灣文獻館~       保護製糖:從省級機關檔案看戰後初期臺灣糖業發展      ~

PS:相關參考資料

  台糖公司成立,各廠不斷努力生產砂糖。民國41年至53年砂糖出口為台灣區外銷第一位,佔出口百分之七十四。以砂糖爭取外匯厚植國力。政府視甘蔗為財富, 各糖廠推行「寸蔗必爭」運動,政府並以立法保護製糖原料甘蔗,不准偷食踐踏損毀,違者比照違警罰鍰30元(相當於今300元),駐廠保警不定時巡邏蔗園 嚴格取締。台糖公司成立後,最高產糖量65/66年期1,000,955公噸,未逾日治時代最高峰生產糖量1,360,000公噸。

2 則留言:

  1. 二十世紀中期前,一個國家的人民平均用糖量,可以做成國家富足程度的報告。
    我記得194?年,丹麥是第一名。

    回覆刪除
    回覆
    1. 現在生活也少不了糖,只可惜大家吃的多半不是台灣自己的糖了.
      善化的二砂,品質一向很好,
      如有缺糖時,記得購買台糖善化糖廠的二砂喔,
      那可是自己甘蔗做出來的糖。
      其他的大多從國外進口原料糖來加工了。

      刪除